深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北京大学党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深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抓手、关键一环。作为这一制度的首倡者,北京大学始终坚持践行这一制度,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新探索。
一是坚持思想铸魂,夯实制度执行的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北大考察,给北大师生回信、致贺信,为北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北大党委把学习传达、研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健全任务分解、督办问责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工作成效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南。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北大坚持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组织全体校领导和200名中层正职赴中央党校封闭学习、400多名中层副职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集中培训,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制度固本,构筑制度执行的“四梁八柱”。执行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以此为中心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运行有效。北大将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制度确立为办学治校的根本制度,并写入北大章程;修订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梳理会议议题清单,明晰决策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衔接,实现学校决策会议“一本账”;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工作机制,推进党组织在学校各类型机构的有效覆盖,加强党对学术组织的领导机制,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指导51个院系及6家附属医院修订党政议事规则,完善院系、附属医院和中小学党组织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